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3+3+3”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三种态度、三个部门、三大举措,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一个地区、多类人群、多个行业等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各种“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用“检察温度”换来“群众满意度”。

三种态度,统一思想,做细“检护民生”

一是思想认识“牢”。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院下发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三个坚持”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民生突出问题的行动重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司法为民实效。二是组织领导“实”。每周由一把手组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各部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找准民生保障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完善“检护民生”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三是落实效率“高”。根据每周检察长办公会确定的任务,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部门负责人主抓落实,倒排工期,详细列明每天时间进度,并在下周检察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对未完成工作进行说明。

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做实“检护民生”

一是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保障涉案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综合履职,办理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其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3人,帮助未成年人继续在校读书;办理涉20余名残疾被害人诈骗案件1件,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助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9件,保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和解案件1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涉及老年人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份,法院书面回函采纳检察建议,保障老年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同步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制发检察建议4份;对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性治理问题,向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办理涉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推动商户下架过期食品、规范食品封签等;对安装无障碍电梯及修复路面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残疾人权益得到保障;督促消除电梯安全隐患2处,窨井盖安全隐患3处。三是加大因案致贫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多元化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款5.5万元。

三大举措,同步发力,做优“检护民生”

一是机制会签,形成合力。与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托克托县妇女联合会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就线索移送、建立联系机制等达成一致,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与托克托县人民武装部、托克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协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涉军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就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交流培训等达成一致意见;与托克托县总工会会签《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协作机制》,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实现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二是深入群众,建言献策。与托克托县民政局沟通协调,走访养老机构,助推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深入宝丰物业公司,开展“检护民生”活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形式多样,全面发力。邀请托克托县高级职业中学百名师生参观办公楼、观看普法影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并赠送法律书籍;针对“校园欺凌”热点问题,制作系列普法视频,并发布线上法治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