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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伍什家镇:以党建为引领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5-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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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伍什家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与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融合,有力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治氛围,努力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赋能添力。


—— 思想引领抓宣传,当好人居环境整治“先行者”


伍什家镇15个农村党支部坚持提前谋划,将人居环境整治与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平台载体,以镇、村干部带头、党员率先垂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广泛凝聚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思想共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清理庭院内部、房前屋后及村庄周边的各类垃圾,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村民切身感受到美好居住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进一步被激发,形成了户户响应、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同时,始终把思想引领作为推动环境卫生整治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村村响”大喇叭、“便民服务”微信群等载体的作用,通过录制音频、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宣传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大意义。巧用“文明团结超市”,辖区各党支部整合资源,建立了文明团结超市,进行积分制管理,实行积分兑换物品等激励制度,对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农户进行奖励,并将村民表现情况作为公益性岗位、网格员选拔聘用的重要参考,鼓励他们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先行者,在村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环境卫生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


—— 突出重点定举措,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为打破人居环境整治重视不够、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等制约因素,积极构建“党建+”工作模式,镇党委紧紧围绕“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等重点内容,常态化组织党员、志愿者和广大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内部及周边垃圾,并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等制度,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对工作开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卫生保洁员进行约谈调度,限期整改。对于主干道沿线、村庄外部等重点区域,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广告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聘用两支第三方保洁队伍对G512国道、S103省道、呼托旧路等主干线两边路面及进出村口道路两侧进行常态化清理。同时,由镇纪委负责对各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镇执法局负责对辖区G512国道、S103省道、呼托旧路等主干线整治情况及企业“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镇纪委、综合执法局充分利用微信群曝光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将垃圾清运不及时、乱堆乱放等问题,拍照附上具体位置曝光在群内,镇村两级清运队伍主动认领,及时清理,切实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探索创新抓长效,激活人居环境整治“动力源”


一方面,鼓励各村因地制宜探索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刘家窑村采取村民自筹,村委会补贴的形式,集中为村民配发了57辆户内保洁车,要求村民将垃圾收集到保洁车内集中清运,纠正村民乱堆乱放、乱丢乱弃的陋习。大北窑村动员当地企业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企业出动车辆、机械支持、参与本村环境整治,村企携手共建美丽乡村。什拉壕村由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组成的监督劝导队常态化开展监督劝导系列活动,挨户检查,立足村民自身利益,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耐心与村民沟通,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划区包片的管理机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包联村企镇领导具体负责,村“两委”成员、驻村队员、在村党员、网格员包片,坚持“一日一巡查、一周一整治”,并对各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排队,对排名靠前的行政村给予通报表扬,选树典型、树立标杆;对排名靠后的行政村由镇纪委约谈,鞭策后进,级级严要求,层层抓落实,形成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为辖区企业和主次干道沿街商铺发放“门前三包”责任牌60块,与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百余份,并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商铺进行约谈、处罚,有力推动“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构建多方联动的参与机制,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并向企业寻求赞助,购置设施设备,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完成2137个户厕新建改造工程,为镇村两级共配备各类垃圾清运车36辆、装载机2辆、勾臂式垃圾转运车2辆、吸污车2辆、垃圾箱285个。在各村规划了垃圾收集点,设置了大型垃圾箱,由第三方公司定期集中处理清运。同时,建立“人居环境+河长制+林长制”互联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整治,实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