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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举行人防警报试鸣的通知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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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帮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紧急警报、灾害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规定,全面检验我县防空警报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我办决定于9月18日上午,在我县城区进行人防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人防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人防警报试鸣工作,对群众加强人民防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托克托县县城区和工业园区。

三、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当接到上级通知或发现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紧急警报、灾害警报:发现敌人空袭的明显征候时或发生自然灾害时发出的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或灾害消除的警报。连续鸣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