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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22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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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即将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23日、9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大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东段)。

三、资格复审机构

资格复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 《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毕业证取得时间。

(四) 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五)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六) 报考岗位户籍要求为托克托县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的报考者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 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一)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 报考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外其他岗位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注意事项

(一)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复印材料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七、强化监督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安全考试承诺书》。

(三)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 监督举报电话

0471-856409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0471-8520392(县纪委监委,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