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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习的通知

来源: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5-0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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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托克托县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公需科目。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要求为30学时,其中含考试1学时。公需科目必修课程为《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生态与环境科技》,16学时;《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专业现代化强国新胜利——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学时;《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推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3学时;《抗击疫情,——彰显中国制度与价值观的优势》,2学时;《大数据支持的公共卫生管理》,3学时;《乡村振兴与生态农业——政策解读、形势分析与发展策略》,3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课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根据本行业特点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师资情况使用教材及培训人数等做出详细的计划,并将培训计划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专业课学时要求60学时。

二、学时要求

(一)评审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报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认定规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业资格折合学时规定:凡在自治区内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四)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六)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援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县“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九)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十)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县范围内认可。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花名册》纸质版(A4纸打印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

四、培训时间、形式及相关费用

1.培训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2.培训形式:网络培训(学习网址:tkt.ylxue.net)

3.网络培训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人。

五、培训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线上科目的学习,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一报名、上网学习,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考试时间,逾期不再开网。

(二)2021年度可补学2020、2019年度公需课。补学单位需上报《2020-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花名册》并缴纳相关培训费。

(三)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次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完成相关考试后须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四)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培训结束后,各单位于2021年12月底前将专业技术人员合格证书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备案。

联系人:侯鑫           

联系电话:8528585

附件: 1、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花名册

2、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方法和步骤

2021年5月6日

附件1: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花名册.xlsx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方法和步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