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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来源: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5-1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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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年产1000吨盐酸多西环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盐酸多西环素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包括厂前区、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储存设施。厂前区包括综合楼、中控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解析精馏系统。公辅设施包括精馏解析系统、备件间、动力间、污水处理、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泵房、循环水池、室外设备区、门卫1、门卫2、尾气处理、氢气撬车区、卸车区。储存设施包括甲类仓库、丙类仓库、酸碱罐区、甲类罐区、氟化氢罐区、危废库。

4.建设工期:建设期为1年,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199.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95.53万元,流动资金2504.03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有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噪声、振动、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奇龙          联系电话:18647843568     邮  箱:                        

(2)评估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18698441246

邮  箱:18698441246@163.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