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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农牧局关于印发《托克托县2022年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2-09-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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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农牧局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2022年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

现将《托克托县2022年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托克托县2022年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9月14日

托克托县2022年国家“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呼农牧字〔2022〕535号)和《呼和浩特市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肉牛、肉羊养殖高质量发展,提高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水平,本着就近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的原则,推动“粮改饲”种植,实现以养带种、种养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提高饲草供给能力。按照《呼和浩特市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括

(一)总体要求

紧扣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聚焦肉牛、肉羊草食畜生产优势区域,以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坚持需求导向,产销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种养结合,规模适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肉牛、肉羊饲草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建设内容

“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引导项目区肉牛、肉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根据《呼和浩特市2022年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全县承担国家“粮改饲”收储任务0.9万亩,收储量2.6万吨,补贴资金130万元,支持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带,提高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水平。

(三)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补贴,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储量,全面提升种、收、储、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效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要求

(一)补贴对象

肉牛、肉羊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要求肉牛存栏50头、肉羊存栏300只以上,经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饲草料技术股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备案登记,建立档案,一场一档。

(二)申报程序

申报“粮改饲”项目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种养殖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免疫记录台账、种植证明、青贮收购合同、土地流转合同、青贮收购凭据及青贮前、中、后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要求水印相机拍摄。详见《托克托县2022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需要提供备案资料》(附件1)。并填写《托克托县2022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补贴标准

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料收储每吨补贴50元,收储量按5.5吨/牛(羊按5:1折算成牛)计算,每个项目场应得补贴资金按照过磅单、青贮窖容积和免疫档案等综合核算。补贴采取先贮后补方式。

(四)项目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完善台账和全部青贮玉米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土地收储合同或者协议、种植证明、青贮影像资料等。

(五)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由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畜牧饲草料技术股有关技术人员深入肉牛、肉羊各养殖场(户)和种养殖合作社,宣传国家“粮改饲”政策,推行订单收购青贮玉米等优质饲料作物,使养殖户与种植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合模式,为“粮改饲”试点项目提供保障。

(二)制定方案阶段(7月16日-8月20日)

细化、落实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落实“粮改饲”项目收储主体。

(三)核查验收(8月21日-10月30日)

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2022年“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附件3)和《托克托县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完成“粮改饲”项目任务承诺书》(附件4),对项目实施主体收储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将所有纸质、电子影像资料归档,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填写《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信息核验表》(附件5)和《2022年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验收核验表》(附件6)。验收后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验收完成后,申请县财政进行资金拨付。

(五)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0日前)

对“粮改饲”项目进行全部数据汇总,并上报工作进度和工作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和经验做法,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迎接上级农牧部门的考评验收。

(六)绩效考评

根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自评报告于11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粮改饲”项目的顺利实施,指导和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县农牧局组织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广春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姜军民  县农牧局党组成员

任  恒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员:肖峰  双河镇副镇长

朝勒孟  五申镇副镇长

王亚峰  伍什家副镇长

焦胜利  新营子镇副镇长

张国雄  古城镇副镇长

赵  魁  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任恒兼任,工作人员:郝瑞峰、苗素芬、王玉生、李慧俊、袁峰、张雄飞、耿宏伟、董江胜、腾赫力、郭丽清,联系电话:8513765,负责政策宣传、方案制定、资料收集整理、收储数据信息上报、组织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粮改饲”项目资金要求,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自查,落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发现弄虚作假要进行严查,并取消“粮改饲”补贴。

附件:1.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需要提供备案资料

2.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申请表

3.2022年“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

4.托克托县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完成“粮改饲”项目任务承诺书

5.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

补贴项目信息核验表

6.2022年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验收核验表

附件1

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需要提供备案资料

场名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养殖品种


存栏数(头)


提 供 材 料

编号

名称

件数

备注

1

饲草料收储补贴申请表



2

饲草料收储信息核验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开户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6

免疫记录档案



7

青贮收购合同



8

种植证明、土地承包合同



9

过磅单票据



10

承诺书



11

验收申请



12

收储前、中、后影像资料(水印相机)







附件2

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粮改饲”

补贴项目申请表

养殖场名称


地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养殖畜种


存栏

头(只)

青贮窖个数


青贮窖总体积

立方米

青贮窖结构


今年计划收青贮的青贮窖体积

立方米

青贮玉米

自种数量

收储面积

计划市场

收购数量

收储面积

计划订单

收购数量

收储面积

合计青贮数量

合计收储面积

以上填写内容情况属实,郑重承诺:我牧场在托克托县境内收购青贮玉米,完成收购任务。

承诺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青贮窖结构:砖混、石混、土窖;地上、地下、半地下。(如:砖混半地下)

2、青贮窖体积全部测量内侧数据。(斜坡处不予计算体积)

3、承担项目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人签字(营业执照附表后);承担项目个人必须留有指纹印记。(身份证复印件附表后)

4、附青贮窖内侧实景照片、外侧全景照片。

附件3

2022年“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

托克托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名称:,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养殖。2022年本农场青贮玉米收储吨,收储面积亩。目前收储工作已结束,特申请贵单位予以验收。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件4

托克托县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

完成“粮改饲”项目任务承诺书

托克托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就完成2022年度“粮改饲”项目收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本家庭农场实际需要,完成粮改饲项目收储青贮玉米面积亩,完成青贮玉米收储量吨。

2、要积极配合托克托县农牧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做好各项工作,收储过程中绝不弄虚作假,如违规弄虚作假,取消饲草料收储补贴资格,本家庭农场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托克托县2022年项目实施主体

国家“粮改饲”补贴项目信息核验表

养殖场名称


地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养殖畜种


存栏

头(只)

青贮窖个数


青贮窖总体积

立方米

青贮窖结构


已收青贮的青贮窖体积

立方米

青贮窖贮后规格


青贮玉米

自种数量

收储面积

市场收购数量

收储面积

订单收购数量

收储面积

合计青贮数量

合计收储面积

农牧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青贮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青贮窖结构:砖混、石混、土窖;地上、地下、半地下。(如:砖混半地下)

2、青贮窖体积全部测量内侧数据。(斜坡处不予计算体积)

3、承担项目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人签字(营业执照附表后);承担项目个人必须留有指纹印记。(身份证复印件附表后)

4、附青贮窖内侧实景照片、外侧全景照片。

附件6

2022年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验收核验表

旗县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青贮收储主体名称

主体名称


收储主体性质 □养殖场 □养殖户 □草业公司

养殖畜种 □奶牛 □肉牛 □肉羊 □奶羊 □其他 存栏:

青贮方式

□自储 □购入 □自种自储

□青贮窖 □裹包青贮 □平面堆积青贮 □其他青贮方式

青贮窖情况

青贮窖结构 □地下式 □半地下式 □地上式 □青贮平台

容量:

收储情况

全株青贮玉米

苜蓿草青贮

青贮总量: 吨

青贮总量: 吨

青贮来源:□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市以外

价格:种植户出售价(地头价): 元/吨

入窖价格: 元/吨

证明材料

□储前照片 □储中照片 □储后照片 □种植证明 □过磅单 □其他

青贮收储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青贮收储主体工作人员签字:

旗县验收专家签字


专家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