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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6-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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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471-8512276

邮寄方式: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办公楼

附件: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2023年以来,托县新增破坏林草问题49件。

责任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分类实施植被恢复或办理手续,完成问题查处、整改,组织开展国家下发森林草原督查图斑排查整改,协助建设单位合理选址,指导办理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分类实施植被恢复或办理手续,完成问题查处、整改。

措施措施二:组织开展国家下发森林草原督查图斑排查整改。协助建设单位合理选址,指导办理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

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一:托县49件破坏林草地案件,其中涉及破坏林地47件,(行政处罚后补办手续3件,植被恢复44件);破坏草地2件,(均行政处罚后补办手续)。

完成情况二:针对办理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的个人或企业,县林草局每次均向申请人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问答》、《林地草原常用政策明白卡》、《致使用林地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并告知申请人准备征占用林草地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