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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6-1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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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471-8512276

邮寄方式: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办公楼

附件: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整改任务

林草部门对实施的‘三北’工程管理不到位,档案资料缺失,项目实施的底数不清。

责任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规范“三北”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摸清底数。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整理“三北”工程档案、历史资料等,摸清“三北”工程底数。

措施措施二:定期调度“三北”工程六期建设进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一:按照整改措施,托县林草局组织专人收集“三北”工程1-5期工程档案、历史资料,托县除“三北”工程六期外,1-5期实施总任务量为57万亩,其中一期实施25.8万亩,二期实施15.7万亩,三期实施13.5万亩,四期实施1.5万亩,五期实施了0.5万亩,对相关的材料档案已收集完成。

完成情况二:按照整改措施,县林草局及施工单位代表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下一步工作。已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呼和浩特市“三北”工程六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档案管理办法将我县涉及的“三北”工程六期工程全部档案、历史资料进行分类建档,已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对正在进行的“三北”六期工程档案及时进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