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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39J/2025-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39J/2025-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6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托克托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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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保障和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民政厅 农牧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安全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改善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为C级、D级或无房户,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要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改造、新建。

三、补助及建设标准

1、保障对象。2024年危房改造资金支持范围外动态新产生的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牧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六类重点对象”)。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牧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身份识别以农牧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置换、维修加固三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导致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维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日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1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 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幸福互助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四、基本原则

1、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应由群众自主决定,各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2、满足抗震要求。无论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4、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5、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固改造是低成本解决农民住房安全问题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可有效避免因建房而致贫返贫。各镇及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制定鼓励政策,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要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要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励运用当地建材,建设造价低、功能好的农房。

五、建设管理

(一)申报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上级部门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扶贫手册、一卡通或其他低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等材料。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并公示。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4、县领导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各镇及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

2、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表;

3、相关公示材料(包括公示照片与公示内容资料);

4、危房改造户户籍材料;

5、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民政部门证明,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其他脱贫户农牧部门证明);

6、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纪要和村民代表签字);

7、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订的相关协议;

8、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需提供电子版);

(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

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纸质档案一式2份,镇初审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此外,各镇及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与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准确。

(四)工程验收管理

危房改造户改造完成后,由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填报《农村危房农户验收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严格审核审批。各村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搞好统筹结合。免费发放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各镇及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5、严格工期要求。各村应在实施前一年10月5日前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镇审批,20255月底要全面开工,10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七、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托克托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我局将配合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导符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人群对居住房屋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并将农户房屋列入2025年危房改造计划;针对不在保障范围内的人群,我局将积极配合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积极上门走访,发现农户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同时,我局将继续与各镇、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对全县农房进行排查,确保对一个冻融期后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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