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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958W/2023-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营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958W/2023-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营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5
公文时效

2023年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东大圐圙村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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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东大圐圙村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东大圐圙村房屋征收搬迁

2.征收主体: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

3.征收范围: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东大圐圙村范围内农村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予以征收,S103线两侧沿街商铺门脸房不予以征收。

4.项目概况:为促进托克托产业园健康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搬迁原则,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对托克托产业园园中村东大圐圙村范围内农村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予以征收,S103线两侧沿街商铺门脸房不予以征收。安置方式:房屋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被征收房屋檐高以2.2米为界。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的开展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开展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征收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征收项目单位和此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征收单位: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国祥           联系电话:15326096863

第三方编制公司:内蒙古冠华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强         联系电话:15148221885

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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