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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958W/2024-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营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958W/2024-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营子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文时效

中共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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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十三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月31日,第三巡察组向新营子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新营子镇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我镇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新营子镇党委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六办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多次研讨,确定了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资金资产管理、扶贫项目及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各办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并将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各办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逐件落实、逐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于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

镇党委书记高宏伟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主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推动巡察整改前期部署工作。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深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坚持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成效”“注重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其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中提出的4个方面24个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逐条逐项认领,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牵头负责人和牵头负责科室以及整改期限,以坚决整改的态度和决心,确保整改工作行之有效、落到实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进行原因剖析,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责任。

二、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事项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个方面共24个问题,我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目前,24个问题均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依据整改措施,我镇建立了秸秆禁烧管控体系,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今后,将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以强烈政治责任感、高度的风险敏锐性、扎实的工作执行力,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各项举措,不断加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和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和饲料化,全力以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持续优化空气质量,守护好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调研不实,盲目上项目。黑城村麻糖厂未充分考虑麻糖受地域及时节限制导致产品滞销,厂房设备至今闲置;乃莫营村建设“秸秆回收生物质燃烧颗粒加工厂”,拟就地消化周边玉米秸秆,试产发现玉米秸秆糖分过大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目前该厂闲置;荒地窑村建设电采暖设备生产项目,拟在全县取暖“煤改电”期间就地产销,2023年建成后发现没有同步报批电力供应手续,至今无法开工,错过本地“煤改电”市场机遇。另有小口子村“肉羊规模化养殖”、老杜营村“玉米烘干厂”、常家营村“调味品加工厂”三个项目,均因前期调研谋划不周闲置。

整改情况:镇政府督促黑城村委会通过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对闲置厂房进行盘活利用,现在已将闲置的麻糖厂租赁方式,由本村村民进行生产经营;乃莫营村“秸秆回收生物质燃烧颗粒加工厂”因巡察期间属于生产的淡季处于闲置,目前已与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荒地窑村建设的电采暖设备生产项目,通过镇村两级干部与当地供电部门对接,已解决了用电问题,一家企业与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协议;小口子村委会已将肉羊规模化养殖厂厂房租赁给本村村民进行养殖;老杜营村烘干厂与一从事粮食加工的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已开始运营;常家营村“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经营地在新营子镇缸房夭村,目前正常运营。

3.对乡村振兴(扶贫)项目资产确权迟缓

整改情况:对于项目缺少确权资料,镇乡村振兴办调取相关档案材料,对已确权的但是村委会没有档案材料的,将镇乡村振兴办的材料复印一份交村委会存档。同时,镇政府已聘请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清查;对26个村2个社区的“三资”进行清查。清查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对于4个未审计的项目,督促进行审计,待审计完后按程序进行确权

对于缺少抵押担保资料的项目,这些项目合作社(企业)使用扶贫资金进行发展的项目,由于近几年,受疫情影响、全国经济普遍下行、特别是种植养殖业受国际进口严重影响,以及养殖业目前整体市场呈现疲软态势。有效投资增长乏力、抗风险、抵御风险能力明显减弱,合作社(企业)运营受到了很大冲击,已无力履行协议、合同等约定事项,合作社(企业)经营活动被迫暂停或减缓,直接导致了合作社收入的大幅度下降或停产。现在已与合作社(企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他们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使用了多少资金,然后将同等金额的固定资产产权移交给村委会。

4.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要求,依据整改措施,进行彻底整改。两处违法烧制高岭土,即时交由托县公安局燕山营派出所和新营子派出所受案调查;涉案人员已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私挖盗采砂石、擅自毁林等问题,镇党委、镇政府联合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托县公安局进行了受案调查,对涉嫌违法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这人采取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县纪委给予时任新营子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发生地三位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集体产业项目经营监管不力。全镇大多集体产业项目以整体出租收取低价租金方式运营,集体产业项目保值增值能力差。

整改情况:经过初步调查了解,由于三年疫情影响、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企业亏本,村委会收取的收益金没有达到规定返还率,故集体产业项目收益率低下。张全营村委会低价出售扶贫资产(基础母羊)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的,考虑到当时羊价下跌,村民也不愿继续代养,继续养殖只能赔本。当时村委会征求了投资方的同意,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后商定的。乃莫营村生猪养殖规模缩小的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善、疫情影响、养殖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现在各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商讨,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议定产业项目后续发展的规划及收益金比例,已与企业续签了协议。

6.投资风险预判不足存在流失风险。2018年将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以“保本分红”形式分别投资12个种植养殖合作社,协议期满后12个合作社均未续签协议,12个合作社未见本金及收益返还凭证。

整改情况: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限期办理通知各村委会根据合作社的实际困难,以及今后发展的需求,为了使合作社能够持续发展下去。涉及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讨续约和收取所歉收益金的相关问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降低收益金的返还比例建议和续约内容,现在已和合作社按照程序办理了相关续签协议、完成了收取收益金的工作

7.无视风险继续向未履约合作社投资

整改情况:

涉及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多次和“专业合作社”法人沟通对接,村委会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依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议定了协议内容及收益金返还比例等内容,现已经签订协议、补交了收益金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于水源检测“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超标问题。我镇已联系县疾控对水源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村民反应水价高的问题,经过核实,原本预计按吨位收取水费,因村民一直不交,而是由村委会一直缴费为了更好节约用水、有效控制水资源浪费、降低水价高的问题,村委会组织干部加强巡查,加大力度打击盗用饮用水浇灌菜地等行为,同时联系县水务局为其更换水表,个村已完成更换

2.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不妥当。群众反映,柳二营村生活区内木材加工厂造成粉尘污染、噪音扰民,镇党委未及时处理;2023年7月,在项目征地过程中,镇综合执法局趁夜将塔布峁村5户村民种植的杏树林锯倒,引发群众不满。

整改情况:柳二营村委会已按程序终止了合同,同时已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断电,此企业已选定新厂址,现在塔布峁村5户村民占用国有土地种植经济苗木为自己谋取利益,镇政府考虑村民种植及经营成本,每亩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偿,在征地场平过程中出现阻工,经过多次讲解相关政策,最后村民也同意了补偿标准,并已领取了补偿金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于此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使用实施制度(试行)》,保证不再出现以上情况。现在所有公务车出车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人、用车事由;每辆公务车加油也作登记,包括时间、经办人(管理员);车辆使用严格执行“谁申请、谁驾驶、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

4.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2023年期间,新营子镇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征地拆迁、征兵工作、防汛抗旱、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纪委下乡、农业病虫害防治、非洲猪瘟排查、畜牧业防疫等工作纷繁复杂。同时,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全员参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各村委会核酸采集点、敲门入户采集核酸、接送农村行动不便人员到卫生院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量大,出动了大量干部参与各项工作,深入各村居、卡点。由于我镇可使用公务用车数量较少,在开展各项工作的时候,可用公务用车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开展需求。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数工作人员在下乡过程中都是驾驶私家车去完成各项工作。为了补偿干部门“私车公用”造成的燃油损耗、车辆磨损,事后根据加油发票进行统一报销进行补贴。

根据2023年6月7日新营子镇党委第12次会议,考虑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开始领取交通补助,从2023年6月起,单位所有人员不再进行燃油报销。同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印发《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使用制度(试行)》,明确单位所有公用车辆的使用、维护、开支流程,安排专员负责管理、登记、报销等工作。

5.干部管理不严格,存在“躺平”现象。巡察中通过谈话、实地抽查等方式发现,镇机关丁某、闫某、马某3名工作人员心思不在工作,缺少工作实绩,经常请假;巡察组走访乃同村5次,4次未见驻村干部在岗。

整改情况:对于三名干部缺少工作实绩、不在岗的问题,已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对马某、丁某、闫某三人年底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同时于3月27日召开干部大会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并对以上三名干部通报批评,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三人也认识到错误作了书面检讨,保证以后认真工作,严格遵守《新营子镇严格执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同时我镇根据干部实际情况对干部所属部门、负责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完善了《新营子镇严格执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托克托县新营子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规定》。

乃同村驻村第一书记赵润泽是县人民法院干部,属于法院、组织部、乡镇共管干部,当时该干部在市法院进行培训,没有请假,也没有执行与原单位完全脱岗的规定,为此,我们已对其进行约谈。同时我镇完善了《托克托县新营子镇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驻村工作计划、小结、台账》等内容,为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和抓手。其次,镇组织委员、乡村振兴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队长及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签到表和工作实绩进行了两轮检查。并于1月10日、2月28日、3月7日开展驻村工作队座谈会、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最新的工作要求并了解驻村工作队思想、工作、生活动态。

6.处理舆情事件不妥当、不及时2023年9月21日至10月9日,新营子镇落实S103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对辖区内道路两侧临建商铺拆迁过程处置不当,引发群访群诉,造成不良舆情影响;胡忽浪营村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村民多次向巡察组反映,并利用抖音、快手等网络媒体发布视频,存在舆情隐患。

整改情况:对于S103线拆迁引发的群访问题,自拆迁工作开始以来,我镇严格执行包村(包案)负责制,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部分村(居)民的后续处理事宜。重点人员一人一册,及时了解其思想、生活动态,及时解决涉事人员需求,积极与户主沟通,尝试以房屋置换等方式为其补偿损失,现已完成4 户的置换,其余户正在协商中。我镇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协助部分群众选择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对于胡忽浪营村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023年8月县政府树圪洞村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工程,现在该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已立项。我镇已积极对接县生环分局、托县经济开发区,生环分局已责令有异味排放的企业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我镇举一反三,加强对我镇网络意识形态的监管及舆情的控制,结合本年度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讲话做重点学习。截至目前,镇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各基层党支部“学习讲堂”安排学习6次,召集各村(社区)书记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8次、召开网络意识形态研判会议8次。同时深入抓好新闻舆论网信工作。在网络上发现涉及我镇工作的论坛帖文及时上报。截至目前,我镇对涉及民生类问题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别诉求类别与对应部门,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针对群众不满意的案件,为群众提供更多解决途径。以上信访案件均未出现网络意识形态问题

7.财务支出把关不严格。抽查发现利用白条列支人工费、罚款、各类补贴等问题大额经费开支未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直接支出。

8.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支出把关不严格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发票制度执行每一笔支出。

支出高速路两侧绿化租地款,该笔账目是镇财拨付村级财务的内部账款,无需开具发票,只需开具收据拨付其他补贴支出经过核实,镇财务部门是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给农业普查人员、雇用人工发放的工资和补贴。今后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今后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于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做如下说明:一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故而参与竞标公司少、参与率低;二是为避免产生农民工恶意欠薪、讨薪等信访问题,偏向于选择有过合作且可以共事多年的企业;三是根据多年合作,我镇对上述公司实力、经验、资质较为了解,双方较为信任,合作成功可能性较大。

燕山营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成立日期晚于签约日期的问题,具体情况为内蒙古金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成立,注册地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为了便于在托县地区进行施工,于2024年10月26日成立内蒙古金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9.各类福利、津贴补贴发放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福利、津贴补贴发放审核不严方面,是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导致,镇政府也作了详细的说明;农业普查指导员发放补贴等费用,经调取上级统计部门相关文件发现,存在可以发放的依据。关于村干部重复发放补贴一事,具体情况是2018年上半年杨某为村主任、下半年兼任支书一职,所以杨某以支书和主任身份领款不是重复领取

10.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走访发现,镇党委虽然帮助各村完善了各类集体经济台账,但是在指导各村消化利用纸面台账,形成心中的“明白账”方面用心用力不够。此外还有2021年镇党委摆拍照片用于“留痕”、2023年镇机关党支部补写学习计划等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形式主义等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对照反馈意见,开展专项自查自纠,确保纠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11.关于乃同村2020年建成的移民新居部分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的情况村民向村、镇两级反映情况后未见镇相关部门上门研判;张全营村2018年排查上报不安全住房5户,至今镇相关部门未进行鉴定,目前仍有4户居住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及时组织力量对巡察反馈的张全营村5户房屋进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专业鉴定机构——内蒙古福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问题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同时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出台了《新营子镇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新营子镇房屋安全隐患管控实施方案》,切实以制度规范提升全镇房屋安全工作5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下发了《危险房屋通知书》,劝导其尽快搬离危险房屋,找到安全住房,并督促抓紧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对暂时没有安全住房的,由村里提供互助院作为其临时安全住房,待房屋按规定整改完成后再迁回原住房。组织镇工作人员及村房屋安全员对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讲解了房屋安全知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有关房屋的明显位置喷涂了危险标志,设置了安全警戒,提醒群众远离危险房屋周边,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乃同村2020年建成的移民新居出现的问题,由内蒙古金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对新居地基下沉的房屋,进行了全面的维修,现已维修完毕。

12.处理沉淀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等财务问题不及时。新营子镇结余两年以上各类项目资金未及时上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

对于未审计的项目资金,收到审计报告后,已第一时间安排拨付,其他未拨付资金也都应拨尽拨。项目已完成但仍有结余的资金已上缴上级来款单位;挂账扶贫项目的正在开具发票中;个人借款借款人已还款并冲账处理;剩余其他应收款由于历史原因及其他诸多因素,经询问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处理,故保持原有状态不变;十个全覆盖相关其他应付款挂账经党委会研究已经记账冲平。其余结余资金为与其他单位往来相关应付未付资金,均为征地款、项目资金等往来资金,因工作的连续性,将按照工作开展进度及时拨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党员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以上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新系统所致,为此我们充实了《全国党建管理系统》的管理员、操作员,对我镇去世党员等党员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同时对接上级组织部申请非我镇党委发展党员信息录入权限,已逐项完善系统中党员信息。

2.监督指导村级组织换届不严格

整改情况:以上问题是由于镇党政综合办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导致。为此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加强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尽早纠正。

3.发展党员不作为

整改情况:镇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开展了自查工作,特别对镇党委未及时审批一事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根据相关规定村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办理审批手续,镇党委也已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批,同意刘某、李某2人转正。

4.督导检查下级党支部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镇包联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各机关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通过查阅记录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会议专人记录、党建材料专人撰写、党建工作专人负责、党建档案专人审核归档等程序。做到专人专岗。对黑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其支委成员进行党内组织生活专项培训,与包村领导干部形成合力对以后的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全面提升监督实效。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上轮巡察中的5个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市委第八交叉巡察组指出新营子镇党委6个方面13项问题,镇党委在整改报告及问题整改反馈清单中反映均已整改完毕。本轮巡察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全面、驻村书记管理不到位、考勤管理不严格、“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务用车管理粗放5个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对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全面的问题,镇党委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加强会议议题的审核把关,会前细化议题涉及的相关材料,并印发至班子成员,会中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注重会议质量,每项议题都要提出务实管用措施,杜绝“议而不决”的情况。

对于驻村书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托克托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持续压实责任,加强日常调研指导,定期查看《驻村工作台账》记录及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与请销假手续。按照《关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派出单位与派出干部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的通知》要求,落实派出单位、派驻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捆绑责任制度,督促派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到村调研1次,了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的工作情况,对派出单位工作情况登记在册。

对于考勤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营子镇工作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推行全镇干部刷脸考勤,进一步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对于“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镇党委将认真抓好“三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表现,分析存在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

对于公务用车管理粗放的问题,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一车一台账、记录里程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推动新营子镇各项事业高效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长效管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发现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长治长效。要强化专项监督,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把本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应用于各项工作中,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事业高质高效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以赴推动新营子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86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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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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