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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托克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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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孙绍骋书记在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决定在劳动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和人事人才、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互联网、民政、电信等社会诚信建设重点领域,对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弊等失信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使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二)整治目标。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虚报冒领、学术不端、过度诊疗、评审舞弊等失信行为,进行大起底、大扫除。主动“揭伤疤”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从轻处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拒不悔过、屡教不改的,将公开曝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集中整治,排查一批失信案件线索、惩戒一批“老赖”、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紧盯劳动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和人事人才、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互联网、民政、电信等社会诚信建设重点领域,对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弊、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进行起底整治。

三、整改责任单位

各领域牵头单位: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文旅体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分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

上述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的集中治理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切实开展好我县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集中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4年4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共分起底排查、集中治理、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起底排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各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执法检查、信息核查、电话回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对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弊、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扫除,深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件线索,建立清单台账,逐条跟踪核查,推动闭环管理。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6日-11月15日)

各镇、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查摆发现的失信问题,分门别类地作出处理,将依法依规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送给发改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根源问题一起解决,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达到祛疴治乱、标本兼治、效果彰显。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6日-12月25日)

各镇、各责任部门要以本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及时将有效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加强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全面持续展示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行动成果成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领域失信问题和线索查处整改情况,系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与成果,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的治本措施及意见建议,形成本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告,12月15日前上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摆在重要位置,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要强化工作统筹,推动集中整治与正在开展的诚信工程建设等相互协同、效应叠加。各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业务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并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报。

(二)依法依规整治,严守工作纪律。要树牢“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全面、客观、公正执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标准。县司法局将会随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凡是出现应列未列,应公示未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责任追究。要完善投诉举报、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机制,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整治成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完善属地管理责任链条,围绕本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全面摸排、清理整顿,逐项销号。每月25日向依法治县办报送《托克托县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