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诚信建设工程

托克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 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托克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04 09:47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托克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

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按照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托依法治县办【2024】4号)文件要求,针对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使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2.整治目标。

针对医药卫生行业存在的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进行大起底、大扫除。主动“揭伤疤”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从轻处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拒不悔过、屡教不改的,将公开曝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集中整治,排查一批失信案件线索、惩戒一批“老赖”、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高兆星;

副组长:于建国;

组员:刘银奎、焦晓丽、蒙克、张碧、王雨生、丁川、祁玥、丁海燕、李国利、图娅、何国栋、段慧明;

2.职责分工:

小组负责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集中整治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卫健委医政体改股、法监股负责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疾控中心监督科查办;

疾控中心监督科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立案调查、处罚,包括案卷的规范书写、归档。

县医院、中蒙医院医务科、办公室负责医院内部管理和过度诊疗等失信行为的自查。

三、整治重点

1. 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失信行为。

2. 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质量、收费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3. 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问题,如收受红包、回扣等。

四、实施步骤

1. 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4月15日-5月15日):全面排查重点领域的过度诊疗等失信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条跟踪核查,推动闭环管理。

2. 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16日-11月15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坚持边差边治、举一反三、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依法依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6日-12月25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功经验,加强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失信问题反弹。形成本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1.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2.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

3.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信用评级。

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摆在重要位置,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要强化工作统筹,推动集中整治与正在开展的诚信工程建设等相互协同、效应叠加。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业务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并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报。

2.依法依规整治,严守工作纪律。要树牢“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全面、客观、公正执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标准。疾控中心监督科要将处罚案卷规范书写、归档,县司法局将会随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凡是出现应列未列,应公示未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责任追究。要完善投诉举报、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机制,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3.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整治成效。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完善属地管理责任链条,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全面摸排、清理整顿,逐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