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诚信建设工程

深化法治前端 激活法治动能 ——托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 常态化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来源:托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9-23 15:14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效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近日,托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深入综合执法一线,实地参与古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评查案卷,开展“伴随”监督,进一步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动能。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古城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融入,重点对12件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查。审查内容涵盖执法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证据采纳以及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等方面。同时,紧扣行政执法监督重点任务,全流程参与对沿街粮油商超、餐饮店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执法活动,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范、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在源头上深化前端管理,在过程中推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在结果上确保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切实提升农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下一步,古城司法所将继续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保障、督促指导等作用,深耕行政执法监督责任田,不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为优化古城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