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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

来源:农技推广中心 发布日期:2025-01-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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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心)、合作社、农机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2024年11月份开始报废老旧农机,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现将报废更新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下称机主),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及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

三、报废补贴种类

我县补贴报废种类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一览表(调整后)。

四、报废补贴条件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安全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由盟市农牧部门制定),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报市农牧部门审定后,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五、报废补贴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县农牧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按规定实施市级发放机制。

六、回收拆解企业

名称:内蒙古环成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宇嘉实业西,广银铝业路北)。

联系人:李天天  18004805008     

金鑫宇:15352879219    政策咨询电话:8513765

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