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来源:托克托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26 09:43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提出水域养殖使用申请的单位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内蒙古金隆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杜兴林

二、申请水域位置:托克托县旧城南湖

东至:G512原拉煤专线     西至:渠道

南至:河口村村北坝        北至: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托克托分院门前道路

三、申请水域面积:101.159公顷(约1517.385亩)

四、水域用途:水产养殖

五、使用期限: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5日止

此公示期为10日,截至公示期前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托克托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书。

六、举报电话:0471—8510480    8565499

特此公示

托克托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