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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辅酶Q10扩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1-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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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辅酶Q10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托克托产业园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原厂区。本项目地理坐标为N 40°10'47.77",E111°20'12.49"。本项目扩建恢复厂区原有柔性生产线技术项目(位于K车间),用于300吨辅酶Q10发酵;依托厂区原有辅酶Q10提炼车间(Q车间和J车间),引进部分提炼生产设备,对提炼工序进行相应的扩建,新增300t辅酶Q10的提炼产能。本项目建成后辅酶Q10生产能力可由现有的620t提升至920t。

二、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5bKFQ_h6Y2skzWnqpzwag?pwd=6p7c 提取码:6p7c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及途径: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现场索取。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交我单位。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471-8660088-868

电子邮箱:143861989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